送溫暖,群眾有“五盼”
■ 張崇明
歲末年初,各地“送溫暖”活動又掀高潮。廣大困難群眾在心存感激之余,對“送溫暖”活動也有“五盼”!
一盼送溫暖要“常堅持”。以往一些地方的“送溫暖”,往往都集中在元旦、春節(jié)期間突擊進行。殊不知貧困群眾的困難并非都在這個時候才有,“送溫暖”活動不能“過年才到,年過便走”。對貧困群眾更多的是要注意平時的關心和照顧,變“年終關懷”為“終年關懷”。
二盼送溫暖要“送得準”。長期以來,一些地方在“送溫暖”的對象確定、款物分配等問題上,一直無明確標準,無章可循,多由鄉(xiāng)鎮(zhèn)、村組或基層干部說了算,隨意性較大。群眾盼望有關部門能夠嚴格把關,認真審查“送溫暖”的對象是否名副其實,確保“溫暖”真正送到困難群眾手中。
三盼送溫暖要“靜悄悄”。有些領導干部為了宣傳自己的政績,在給困難群眾“送溫暖”時大批記者前呼后擁,讓受助者站成一排“亮相”,使不愿在公眾面前露臉的被救助對象處于尷尬的境地,在某種程度上傷了困難群眾的自尊心。他們希望領導干部“送溫暖”不要過多強調(diào)“場面“,做到“靜悄悄”,在送上關懷和溫暖的同時,也能送去一份人文和體貼。
四盼送溫暖要“降成本”。有的地方“送溫暖”不講經(jīng)濟成本,僅僅是送上幾袋米面或幾百元錢,就長途驅車幾十里、上百里,幾個人跑上大半天,還要吃上一頓“公務午餐”,由此花費的人力、物力,早已超過了慰問禮物的價值。有的地方不講時間和人力成本,慰問場面提前安排,救助對象早早等候,來回車水馬龍,隨從人員一大幫,隆重得像個小型演出,群眾對此頗有微詞。
五盼送溫暖要“挖窮根”。不少部門單位開展“送溫暖”活動,往往只是單純送些糧油、衣被、資金等實際的物質,困難和貧困依舊。因此,困難群眾盼望有關部門的“扶貧”應形式多樣,因人而異,能向送技術、送信息、送知識、送崗位、送項目等深層次“扶智”“輸血”延伸。